返回文章列表
律师手记

律师手记|男人出轨,到底是婚姻出了问题,还是人出了问题?

2026年6月28日 阅读 383
——案子见多了,我有一些不那么讨好的话想说

彭嘉昊 / 扬华(上海)律所主任

一、这个问题我被问过很多次

原配坐在我对面,问我:"彭律,你说他为什么要出轨?是我哪里不好吗?"

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答案。但我代理了这么多婚外情相关的案子,见过各种各样的男人、各种各样的婚姻,慢慢形成了一些自己的判断。今天说一些不那么讨好的话,不是为了让谁难受,而是觉得把事情说清楚,比说好听的话更有用。

二、有一类出轨,确实是"人"的问题

这类男人有一套自己的逻辑:"我年轻的时候没钱没机会,现在有了凭什么不享受?"责任感在他们眼里是一种束缚,而不是一种选择。有钱了、有资源了、有机会了,就开始飘,这是人的问题,不是婚姻的问题。

这类人的特征很明显:不缺钱、不缺机会、不缺胆,缺的是自我约束。换一个原配,结果大概率一样。婚姻在他那里从来不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承诺,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安排。

这背后还有一股更大的社会思潮在推波助澜——"男性去责任化"。这些年,网络上有一种声音越来越响:男人赚了钱就应该享受,家庭责任是一种枷锁,"兄弟义气"高于婚姻承诺,甚至有人把不当关系情人包装成"成功男性的标配"。这种思潮在某些圈子里被当成一种文化来传播,潜移默化地给一部分男性提供了出轨的"正当性"。这不是个人道德问题,是一种系统性的价值观侵蚀。

三、还有一类,婚姻本身确实出了问题——但这里要说清楚

这部分我想说得多一点,因为很容易被误解成"原配有问题所以活该被出轨",这不是我的真实意思。

有些时候,我坐在一些原配的对面听她讲自己的故事,能感受到一种巨大的情绪压迫感,那种冲击力非常惊人。我想,如果我作为她的律师坐在对面都能感受到,何况是每天生活在一起的人。我不是在批评她们,而是说这种状态本身需要被关注。有一部分原配,是有心理问题需要治疗的,不是靠打官司能解决的,打完官司之后那个问题还在。

还有一个我一直想说的问题:"老公负责赚钱养家、老婆负责貌美如花"这个思想,坑了太多人。我一直讲,原配千万不要去当全职家庭主妇,被第三者介入的概率极高,而且几乎没有有效的反抗手段。不是因为她们不好,而是这个结构本身就是高风险的——一旦经济完全依附于对方,在婚姻里的话语权就会越来越少,而话语权越少,婚姻里的问题就越难被解决。经济问题是婚姻中的核心问题,否则的话法律也不会都是讲经济、利益,而几乎没有几句提到感情了。

还有一个外部因素不得不提:专业的"第三者培训班"。这不是玩笑,是真实存在的产业。我查了一些公开数据,2026年初,网红"周某"开办的"魅力女性修炼班"被中国妇女报点名批评,其付费课程收入已超2400万元,累计学员数万人;更早之前,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就出现过一堂课收费29800元的"第三者速成班",教人如何调查富豪喜好、制造偶遇,甚至设置"毕业考试",要求学员成功约出有家室的男性才算结业。我在执业中也见过受过这类专业训练的第三者,手腕确实高明,普通原配根本不是对手。这个产业的存在,说明出轨这件事早就不只是个人道德问题,背后有人在系统性地推波助澜。

面对这一切,我对原配们是真心的理解和同情。她们中的很多人,在婚姻里尽心尽力,却要同时应对丈夫的背叛、有组织的"竞争对手"、以及整个社会对这件事的漠视甚至嘲讽。这不公平,但这是现实。我代理这类案子,某种程度上也是希望法律能给她们一个说法,哪怕只是一个说法。

四、但无论什么原因,不当关系情人这件事本身是错的

原因可以理解,行为不能被原谅。

婚姻有问题可以谈,可以离,这条路一直开着。选择不当关系情人而不是解决婚姻问题,这个选择本身说明了这个人。法律之所以制止这件事,是因为这个行为侵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这是婚姻关系的基本义务;第1062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这条底线不会因为任何原因移动。

五、见多了之后,我对婚姻的真实看法

不是变得悲观,而是变得更现实。

婚姻不是爱情的终点,是一个需要两个人持续投入的长期项目。谁先停止投入,谁先出问题——出轨只是这个问题最极端的一种表现形式。出轨的责任永远在做出那个选择的人身上,但婚姻的质量,从来不是单方面能决定的。

我见过太多原配,在婚姻里付出了很多,最后还是被辜负了。我对她们报以真心的同情。但我也希望每一个走进婚姻的人,都能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不要把自己的全部押注在另一个人身上——不是因为不信任,而是因为这样的婚姻,对两个人都更公平,也更健康。

————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执业观察与思考,不代表任何机构立场,不构成法律建议。文中涉及的社会现象均有公开报道来源,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