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文章列表
律师手记

彭律,这个案子稳赢的!

2026年6月28日 阅读 369
——那些拿着"废纸"来找我的当事人

一、故事从这里开始

做婚姻家事这些年,有一句话我听过不下几十遍:

"彭律,这个案子你只要接了,稳赢的。"

说这话的时候,当事人通常会从包里掏出一份协议,神情笃定地递过来。

我接过来,翻了两分钟。心里已经有数了。

不是每次都是坏消息,但坏消息的比例,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高得多。

这篇文章,我想聊聊那些拿着婚内财产协议来找我、却发现协议存在重大问题的当事人。这种情况,真的不少见。

二、这些协议,为什么会出问题

婚内财产协议,听起来是一件很有保障的事——白纸黑字,双方签字,应该算数吧?

现实是,这类协议的"失效"风险,远比大多数人预想的要高。我见过的问题,大致集中在以下几类:

第一,违背公序良俗。最常见的场景是婚外情。有些协议里,财产条款和人身约束条款混在一起——比如"丈夫承诺断绝与第三者的一切往来,否则将名下房产归妻子所有"。这类协议,法院很可能认定其中的人身约束条款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进而影响整份协议的效力。

第二,内容与法律规定对不上。《民法典》第1065条对夫妻财产约定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对相关情形也有具体规定。但我见过不少协议,既没按民法典的框架写,也和现行司法解释的要求对不上——约定的内容要么超出了当事人的处分权范围,要么在法律上根本无法执行。

第三,形式存在瑕疵。签名不规范、日期缺失、关键条款表述模糊……这些看似细节的问题,在诉讼中往往会成为对方攻击的突破口。

第四,约定内容超出处分权范围。比如约定将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或者约定处分尚未取得的财产权利——这类约定在法律上的效力,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还有一个现象让我印象深刻:这些年,市面上出现了不少所谓的"专业情感机构",也有一些自称专注婚姻领域的律师,会为当事人出具婚内财产协议。我见过其中一些,坦率地说,质量参差不齐,问题协议不在少数。有的协议通篇找不到《民法典》第1065条的影子,有的把道德约束和财产约定混为一谈,给后续的诉讼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当事人花了钱,拿到的是一张废纸。

三、签协议,这几点一定要注意

第一,法院会看什么,协议就要写什么。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5条,法院在评估涉及财产约定的协议时,会综合考量: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双方财产与收入状况、对家庭的贡献大小(包括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承担家务等非经济性贡献)、以及离婚过错情况。这些因素,协议里都应当有所体现。

第二,比例尺度很关键,原配一定不要全拿走。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公平"的尺度判断是不一样的。有的法官认为二八开已经不公平,有的法官认为一九开才构成显失公平。根据实务经验,婚内财产约定的比例,原则上建议控制在三七开以内——弱势一方拿到的比例不低于三成,在绝大多数法院的裁判实践中处于合理范围。特别要注意的是:原配一定不要把财产全部约定给自己,100%全拿走的协议,几乎必然会出问题。更稳妥的做法,是将财产约定给子女,而不是直接约定归妻子所有。

第三,婚内财产协议没有定式,要因案而异。这一点很多人不知道。有的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要写得非常详细,把每一项财产的归属、债务的承担、未来的安排都写清楚;有的情况下,协议反而要非常简单,甚至需要手写签署。我们曾经有一个案子,光是和当事人研究怎么签这份协议,就用了两个多月——最后,当事人把整个协议内容背下来,一字一句手写签署。这不是在走形式,而是为了让这份协议在日后的诉讼中经得起最严格的检验。

第四,协议签完,一定要妥善保存,不要放在家里。这一点听起来简单,但真的有人在这里栽了跟头。协议原件,建议交由律师保管,或者存放在当事人自己能完全掌控的地方。放在家里,意味着对方随时可能接触到,风险不言而喻。

四、协议出了问题,还有没有救

说完注意事项,再说一个现实:协议一旦出了问题,事后补救的难度非常大。

最核心的原因是:绝大多数情况下,男方不愿意二次签署。第一次签协议,可能是在特定的压力或情境下;一旦那个时机过去,再想让对方坐下来重新签一份,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婚内财产协议,一定要一次就搞定,提前找专业律师把关。

当然,如果协议已经存在瑕疵,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民法典》第1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这条"部分无效"规则,是律师在处理问题协议时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如果协议里的人身约束条款无效,但财产清算条款是独立的,那么财产条款仍然可以单独主张效力。

即便协议整体无效,也不代表当事人就此两手空空。不当得利、夫妻共同财产权、涉他合同第三人权利……替代的请求权路径,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设计。但这些路径,走起来都比一份有效的协议要难得多。

所以,最好的补救,是在签协议之前就把问题解决掉。

如果您手里有一份协议,不确定它是否有效,欢迎来聊。

——彭嘉昊

重庆扬华(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