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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记

第三者能告原配吗?

2026年6月28日 阅读 364
——那些原配维权时踩过的法律红线

一、开场

做婚姻家事这些年,有些案子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是因为案情有多复杂,而是因为那个当事人本来不应该坐在我对面——她应该是受害者,但她把自己搞成了被告。

这种事,我遇到过不止一次。有人因为冲进第三者家里打人,被我从拘留所捞出来;有人用实名账号发视频骂人,证据留得清清楚楚,被告了毫无辩解余地;还有人雇水军、贴大字报,以为做得隐蔽,结果从内部暴露,一发不可收拾。

我写这篇文章,不是要替第三者说话。而是因为我见过太多原配,因为一时冲动,把一手好牌打烂了。

气可以有。但有些事,真的不能干。

二、第三者可以告原配的那些行为

(一)名誉权/侮辱诽谤类——最常见,也最容易留下铁证

实名账号发视频辱骂。这种我见得特别多。有些原配情绪上头,用自己的实名抖音、视频号发视频,指名道姓地辱骂第三者。这种行为,证据留得清清楚楚,构成名誉权侵权几乎没有争议,被告了完全没有辩解空间。

贴大字报、拉横幅、送"锦旗"。这类行为在网上能搜到大量案例。横幅和锦旗上的内容往往触目惊心——"欢迎某某某不要脸给我老公做妾""感谢某某某为我老公提供服务",指名道姓,指向性极强。这种情况,法院通常直接认定构成侵权。如果横幅内容指向性不强、没有点名,公安机关有时候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但一旦指名道姓,就是另一回事了。

雇佣水军在各平台诋毁。这种在实务中很难追查,一般出事都是从内部暴露的——比如丈夫把妻子举报了,公安机关才顺藤摸瓜,按网络水军案件处理。但"难查"不等于没有风险,一旦暴露,后果相当严重。

(二)隐私权/个人信息类——违法取证,双重风险

把第三者信息发给其丈夫、婆婆、亲友团。很多原配觉得这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构成对第三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的侵害,第三者完全可以据此起诉。

将违法取得的户籍信息、银行流水等对外散布。这种行为的风险是双重的:非法获取他人户籍信息、银行流水,本身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这些信息对外散布,又同时侵害了对方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结果就是:既侵了权,又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三)骚扰/滋扰类——到单位闹,后果可能超出预期

到工作单位闹,导致第三者丢工作。这种行为在实务中非常常见。有意思的是,我目前还没有见过法院判决赔偿误工损失的案例——但这不代表没有风险,名誉权侵权的认定本身就足够麻烦了。

到住所或单位拉横幅、持续骚扰。反复电话骚扰、发送威胁信息,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行政违法,甚至触及刑事层面。

(四)人身/财产类——最不聪明的选择

冲到第三者住所打人。这是我见过的最不聪明的行为,没有之一。打人本身构成人身侵权,情节严重的涉及故意伤害;更要命的是,擅自闯入他人住所,还可能涉及非法侵入住宅罪。我自己亲手从这种处境里捞出来过两三个当事人——代价,远比她们想象的要大。

砸车、毁坏财物。财产侵权,赔偿是跑不掉的,情节严重的还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

三、原配有过错在先,就可以免责吗?

很多原配有一个误区:第三者插足在先,我做这些是"情有可原"的,法院应该理解我。

法律不是这样运作的。

第三者的行为是否构成过错,和原配的侵权行为是否成立,是两个独立的法律问题。第三者插足,原配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离婚诉讼、损害赔偿、财产追索。但这些合法权利,不能成为实施侵权行为的挡箭牌。侵权就是侵权,过错在先不等于免责。

四、最后想说的话

说实话,我完全理解那些原配想出气的心情。发现出轨,换谁都崩溃,那种愤怒和委屈是真实的。

但最好的出气方式,是通过法律把你的钱拿回来,把你应得的东西拿回来。这才是真正让对方痛的地方。

当然,我也知道有些人就是想做点什么,憋不住。那我只想说一句:不是所有事情都不能干,但有些事情不能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则顶着干。在做之前,起码研究一下法律,或者问问律师——哪些是红线,哪些是灰色地带,心里有数,才不会把自己搭进去。

受害者变被告,这种事我见过太多了。真的没必要。

——彭嘉昊

重庆扬华(上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专注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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