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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记

律师手记|第三者用别人微信收钱,我们让账号主人一起还

2026年6月24日 阅读 95

律师手记|第三者用别人微信收钱,我们让账号主人一起还

——当真正的第三者是老赖,如何让"工具人"承担补充责任

刘鸿杰 / 扬华(上海)律所合伙人

一、起诉"林某燕",跳出来个"林某连"

这个案子一开始就很棘手。

金某的丈夫吕某在外面有人,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代付购物,累计给对方23.9万元。我们拿到吕某的微信账单,发现收款人的微信号实名认证是"林某燕"。

于是我们起诉了林某燕。

但开庭前,林某燕的律师提出了一个申请:追加林某连为被告。

林某燕说:这个微信号虽然是我注册的,但从2019年开始就是林某连在用。我和吕某不认识,没有任何交集,更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真正收钱的人是林某连。

法院准许了追加申请。真正的第三者,就这样被"钓"出来了。

二、林某连是失信被执行人,欠了56万

林某连现身后,我们立刻查了她的执行信息。

结果发现:林某连是失信被执行人,有两个未执行的案件。2018年11月,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和思明区法院分别立案执行,因未能执行,两案都终本了。未履行金额:4.3万和52万,合计56万多。

这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只起诉林某连,即使判决她返还23.9万,也很可能执行不到。她已经是老赖了,没钱。

但如果放弃起诉,这23.9万就打水漂了。

我们需要找一个有钱的人来承担责任。

三、让林某燕承担补充责任

林某燕虽然不是真正的第三者,但她做了一件事:把自己的手机号、微信号、银行账户长期出借给林某连使用。

从2019年到2024年,整整5年。

而林某连在2018年就已经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了。林某燕把账户借给她,客观上帮助林某连规避了法院的强制执行。

我们的策略是:要求林某燕对林某连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理由有三点:

第一,林某燕主观上有过错。她把账户长期出借给失信被执行人使用,对自己的银行账户疏于管理。

第二,客观上造成了财产混同。林某燕和林某连的财产混在一起,外人无法区分。

第三,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林某连用林某燕的账户收钱,规避了法院执行,不仅损害了其他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给金某带来了风险。

四、林某燕的抗辩:我不知情

林某燕的律师提出了抗辩:林某燕只是把手机号借给林某连的孩子使用,对林某连使用手机号、微信及银行账号不知情,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怎么看?

法院认为:按林某燕和林某连所述,至少从2020年起林某连即已使用案涉手机号、微信及银行账户长达5年之久,林某燕不知情的辩解不符合常理,不能成立。

而且,案涉款项转账至微信后以微信零钱的方式支出,消费的地点、方式不一,林某燕提交的微信支出明细等证据,无法排除林某燕从案涉款项中获益的可能性。

换句话说,法院不相信林某燕"不知情"。5年时间,你的账户被别人用来收23.9万,你会不知道?

五、法院最终怎么判的?

法院判决:

一、确认吕某赠与林某连23.9万元的行为无效;

二、林某连返还23.9万元及利息;

三、林某燕在人民法院对林某连以上款项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还部分的范围内,对金某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什么是补充责任?简单说,就是"先找主债务人,找不到再找你"。

具体来说:法院先执行林某连的财产,如果林某连的财产不足以清偿23.9万,剩下的部分由林某燕来补充清偿。比如,林某连只能还10万,剩下的13.9万就由林某燕来还。

这和连带责任不同。连带责任是"可以直接找任何一个人要全部的钱",补充责任是"必须先找主债务人,找不到再找补充责任人"。

虽然补充责任不如连带责任那么强,但对于老赖案件来说,已经足够了。至少我们有林某燕兜底,不用担心执行不到。

六、几点心得

第一,如何"钓鱼"让隐藏的第三者现身?当第三者用别人的账户收钱时,先起诉账户持有人。账户持有人如果不是真正的第三者,她会着急撇清关系,主动申请追加真正的使用人为被告。这样,隐藏的第三者就被"钓"出来了。

第二,发现第三者是老赖怎么办?立刻查执行信息。如果第三者是失信被执行人,单独起诉她很可能执行不到。这时候要找一个有钱的人来承担补充责任。本案中,我们找的是账户持有人林某燕。

第三,账户持有人为什么要承担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林某燕把账户长期出借给失信被执行人使用,帮助其规避执行,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造成了财产混同,损害了债权人利益。所以应当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第四,"不知情"的抗辩很难成立。林某燕说她不知道账户被用来收钱,但法院不相信。5年时间,23.9万的资金流水,你会不知道?而且微信支出明细无法排除林某燕从中获益的可能性。所以"不知情"的抗辩,在长期出借账户的情况下很难成立。

第五,补充责任不是连带责任。我们最初主张林某燕承担连带责任,但法院改判为补充责任。区别在于:连带责任是可以直接找任何一个人要钱,补充责任是先执行主债务人,执行不到再找补充责任人。虽然不如连带责任那么强,但对于老赖案件来说,补充责任已经足够了。

有时候,找对人比找对钱更重要。当真正的债务人是老赖时,找一个有钱的"工具人"来兜底,才能真正拿到钱。

以上来源于本人承办真实案例,案号:(2025)闽0425民初16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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