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让我哭笑不得的抗辩理由
彭嘉昊 / 扬华(上海)律所主任
写在前面
做赠与合同纠纷这些年,见过各种各样的第三者上庭。
有人哭,有人硬,有人装,有人认。但万变不离其宗,庭上的抗辩理由就那几种。
这篇文章,我把这些抗辩理由一一拆解,说说哪些真的有用,哪些只是拖延,以及原配应该怎么应对。
一、"我们之间不是赠与,是经济往来"
这是最常见的抗辩之一。第三者主张双方之间存在合法的经济往来,比如共同经营生意、劳务报酬、借贷关系等,转账只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不是赠与。
这种抗辩的核心,是把"赠与"的性质转换成"合法债权债务"。一旦成立,原配的追回请求就失去了基础。
应对策略:要求第三者提供合作协议、发票、经营记录等书面证据。如果双方真的有生意往来,这些东西应该都有。如果拿不出来,只有口头主张,法院通常不会采信。同时,结合转账的时间节点、金额规律、备注内容,往往能戳穿这个抗辩。
二、"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没有不正当关系"
否认不正当关系的存在,是第三者最基本的防线。没有不正当关系,赠与行为就不违背公序良俗,原配追回的法律基础就动摇了。
这种抗辩在证据不足的案件里杀伤力很大。如果原配只有几笔转账记录,没有其他证明不正当关系的证据,法院很可能无法认定。
应对策略:证据链要完整。单凭转账记录不够,要结合聊天记录、开房记录、共同出行记录、特殊金额转账等,形成完整的事实链条,让法官对不正当关系形成内心确信。
三、"你得先证明这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抗辩是把举证责任推给原配。第三者主张:男方转给我的钱,可能是他的婚前财产、个人继承、个人赠与,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得先证明这是共同财产,我才有义务返还。
这个抗辩在实务中有一定效果,尤其是男方有大量婚前资产的情况下。
应对策略:通过调查令调取男方的银行流水,追溯资金来源。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原则上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举证责任在对方。如果第三者主张是婚前财产,需要她自己举证,而不是原配来证明。
四、"这些钱是他在我这里的消费,不是赠与"
这种抗辩在KTV、酒馆、茶馆、麻将馆等场所的案件里比较常见。第三者主张:这些转账是男方在我这里消费的费用,是正常的服务对价,不是赠与。
这个抗辩的逻辑是:消费行为是双方自愿的等价交换,不存在无偿赠与,原配无权追回。
应对策略:首先要证明不正当关系的存在;其次,即便存在消费行为,如果金额明显超出正常消费范围,或者转账方式、频率与正常消费不符,法院也会综合判断。此外,以"消费"为名掩盖赠与的行为,本质上仍然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擅自处分。
五、"这钱不是给我的,是给他儿子花的"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男方与第三者生育了私生子的案件中。第三者主张:这些钱是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不是给我个人的赠与。
这个抗辩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给孩子的抚养费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但如果金额远超正常抚养费标准,超出部分仍然可以主张返还。
应对策略:区分合理抚养费和超额赠与。通过当地抚养费标准,计算合理范围,超出部分主张返还。同时,如果转账直接打给第三者个人账户而非孩子账户,也可以质疑资金的实际用途。
六、"这200笔转账,你告诉我哪一笔是赠与?"
这是一种很聪明的抗辩策略:主动承认其中几笔是经济往来,然后要求原配逐笔证明其余每一笔都是赠与。
这种策略的目的是增加原配的举证负担。转账笔数越多,原配需要证明的内容就越多,诉讼成本和难度都会大幅上升。
应对策略:不要被对方的节奏带着走。可以从整体上证明双方存在不正当关系,再结合转账的时间跨度、金额规律、备注内容,主张全部或大部分转账均为赠与性质。对于第三者主张的"经济往来"部分,要求其提供具体的书面证据,而不是接受她的单方说法。
七、"你这些证据哪来的?真实性我不认"
这是最后一道防线:全面否认证据的真实性,或者不停地要求原配补充举证。
对于聊天记录截图、录音录像,第三者往往会主张"可能经过剪辑""来源不合法""真实性存疑"。这种抗辩在证据质量不高的案件里很有效。
应对策略:证据的取得方式和保存方式很重要。通过公证保全的证据,真实性更难被质疑。调查令调取的银行流水、开房记录,属于官方渠道,真实性基本无法否认。对于聊天记录,尽量保留原始设备,必要时申请司法鉴定。
八、律师的观察
上面这些抗辩理由,有些是真的有法律依据,有些只是拖延战术。
真正有杀伤力的,是诉讼时效抗辩、夫妻共同财产举证、以及证据真实性质疑。这三个方向,是原配在准备案件时最需要提前做好功课的。
其余的抗辩,大多是增加诉讼成本、拖延时间的手段。只要证据链完整,不正当关系认定清楚,这些抗辩的效果非常有限。
庭上的博弈,本质上是证据的博弈。准备充分的一方,往往能在庭上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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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涉案例均已隐去真实姓名及部分细节,文中办案感受仅代表个人经验,不代表普遍规律,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