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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记

律师手记|那些养了一大堆情人的男人,都是怎么想的?

2026年6月28日 阅读 283
——从一个制药商的故事说起

彭嘉昊 / 扬华(上海)律所主任

写在前面

做赠与合同纠纷这些年,见过不少同时养多个情人的男人。这些案子里,有一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这些男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一、一个制药商的故事

这个男人是制药行业的老板。他的原配一开始发现的时候,情人没这么多。但她和男方沟通了,发现根本管不住他。于是原配选择了离婚,拿走了当时的一部分财产。

离婚之后,这个男人更肆无忌惮了。情人越养越多,最后到了9个。每家都买了别墅,买了专车,有奔驰,有宝马,有保时捷。每家都生了1到2个孩子。

这9个情人之间,相安无事。没有打官司,没有闹,没有撕逼。为什么?因为钱给够了。每家别墅、专车、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一样不少。

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个男人是见一个爱一个,每段都投入真实感情。他不是玩玩而已,他是真的爱每一个。他会记得每个人的生日,会关心每个人的生活,会陪每个孩子成长。他有一个详细的账本和时间表,安排得井井有条。真正的时间管理大师,也是感情管理大师。

二、这些男人的共同特征

第一,有钱。养情人需要成本,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根本玩不起。但有钱不一定养情人,养情人的一定有钱。

第二,有权或有资源。这些男人往往是企业老板、高管、体制内人员,手里有资源,能给情人提供帮助。不仅仅是钱,还有人脉、机会、安全感。

第三,自我感觉良好。他们觉得自己很厉害,配得上多个女人。觉得这是成功的标志,是能力的体现。

第四,对婚姻不满或无感。和原配感情淡了,但不想离婚。或者根本不在乎婚姻,只是个形式,一个对外的"正常人设"。

第五,控制欲强。享受被多个女人需要的感觉,享受掌控一切的感觉。

根据复旦大学和北京大学学者2022年发表的研究,我国出轨率从2000年的8%上升至2015年的24%,已超过美国同期水平。可支配经济资源较多、工作需要频繁社交、婚姻满意度低的群体,出轨概率更高。这些特征,和我在案子里见到的高度吻合。

三、他们怎么合理化自己的行为?

第一,"我没有对不起家庭"。钱都给了,孩子也管了,家里的生活水平没有下降。只是在外面玩玩,又没影响家里。

第二,"男人有钱就该这样"。古代皇帝还三宫六院呢,我有能力养得起,凭什么不行?

第三,"她们是自愿的"。我又没强迫她们,你情我愿,各取所需。她们要钱,我要陪伴,公平交易。

第四,"我对她是真心的"。这不只是那些只养一个情人的男人说的话,有些人对每一个都是真心的。见一个爱一个,每段都投入真实感情。这才是最讽刺的地方——这份"真心",可以同时给9个人。

四、心理学怎么看这些男人?

心理学研究把这类男性大致分为几种类型。

第一种,自我价值验证型。多出现于中年危机、事业受挫阶段,将征服异性的能力等同于个人价值,出轨行为带有表演、炫耀性质,本质是应对年龄和身份焦虑的防御机制。那个制药商,公司差点破产,但他的"后宫"依然稳固——这或许正是他在商业压力下维持自我价值感的方式。

第二种,情感需求缺失型。在婚姻中长期遭受情感忽视,通过婚外情获取关注和崇拜感。他们常将出轨合理化归因为伴侣不够体贴,既不愿离婚也不愿终止婚外关系。

第三种,人格异常型。多见于自恋型人格群体,将出轨作为维持优越感、获取权力感的工具。他们不觉得自己有错,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

第四种,冲动失控型。存在性成瘾倾向,出轨具有强迫性重复特征,短期频繁更换伴侣。这类人往往管不住自己,原配也管不住他们。

我在思考,这些男人背后还有一个共同的心理:对过去的补偿。很多养情人的男人,年轻时候并不富裕。他们可能喜欢过某个女孩,但因为没钱追不到;可能在婚姻里妥协过,娶了一个"合适"的人而不是"喜欢"的人。等他们有钱了,就开始补偿自己——补偿年轻时候的遗憾,补偿那些"不可得"的女人。这种补偿心理,让他们觉得自己"终于配得上了"。

五、"有钱就得忍"?这是一个危险的逻辑

现在网上有一种声音,在抖音、视频号上都能看到:只要男的有钱了,多偶制基本上是避免不了的。你但凡想嫁给有钱人,就几乎都要忍受这个。好像这已经成了一种默认的游戏规则。

我觉得这个逻辑很危险。

第一,这是在用"普遍现象"来为违法行为背书。出轨率高,不代表出轨是对的;养情人的人多,不代表养情人是合法的。法律的标准不会因为违法的人多了就降低。

第二,这是在给女性施压。告诉她们:你要嫁有钱人,就得接受这个。这本质上是在剥夺女性的选择权和尊严。

第三,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这不是一句空话,背后有离婚损害赔偿、财产分割倾斜、赠与合同纠纷等一系列法律机制来支撑。

说得直白一点:现在是改革开放了,法律相对宽松。但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从1950年第一部婚姻法就确立了。那个年代,不当关系情人、纳妾,是要被批斗的。法律的指挥棒没有变,变的只是执行力度。

所以,不要把"有钱就得忍"当成游戏规则。这不是规则,这是有人希望你接受的叙事。你有权利不接受。

六、法律怎么看这些男人?

很多原配问我:他养了这么多情人,能不能告他重婚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条件。临时姘居关系、随时可以自由拆散的同居关系,仅属于非法同居,不认定为重婚。

也就是说,养情人本身不构成重婚罪。只有当他和情人以夫妻名义对外自居、共同生活,才可能构成重婚。

但在民事层面,《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大额赠与情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原配可以通过赠与合同纠纷追回。

所以,法律对这些男人的约束,主要在民事层面,而不是刑事层面。这也是为什么赠与合同纠纷是原配最有效的法律武器之一。

七、律师的话

做了这么多案子,我对这些男人的心理有了一些理解,但不代表我认同。

他们可能有过去的遗憾,可能有对青春的渴望,可能有对成功的扭曲理解。但这些,都不是背叛婚姻、伤害家庭的理由。

对原配来说,如果发现男方养了一大堆情人,有些人会选择离婚,因为完全管不了,也不想管了。这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但无论离婚还是不离婚,要做的都是:保留证据,算清楚账,理性决策。

不要试图理解这些男人为什么这么做,也不要试图改变他们。你要做的,是保护自己,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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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涉案例均已隐去真实姓名及部分细节,文中办案感受仅代表个人经验,不代表普遍规律,具体案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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