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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手记

律师手记|她还了117万,法院判她再还203万

2026年6月24日 阅读 46

律师手记|她还了117万,法院判她再还203万

——每一笔"还款"都被我们拆穿了

刘鸿杰 / 扬华(上海)律所合伙人

一、接手的时候,对方已经"还"了117万

这个案子不是一开始就是我们代理的。

韦某发现丈夫邱某在外面有人,不光有,还生了孩子。从2015年到2021年,邱某通过微信、银行卡,陆续转给第三者冯某220多万。

韦某2022年7月第一次起诉,委托了当地一位律师。但起诉之后,双方一度尝试庭外协商。2022年9月,韦某撤诉。

撤诉之后,冯某做了一件事:从2023年3月到8月,分五笔向邱某转回117万。

3月22日转3万,3月23日转17万,6月30日转20万,8月11日转57万、20万。五个月,五笔钱,加起来117万。

2023年7月,韦某找到我们,准备第二次起诉。这时候,冯某的律师手里已经攥着117万的银行回单,准备好了说辞:你看,钱已经还了117万了。我一个做网络销售的,月收入有限,117万是我的全部积蓄。剩下的钱,本来就不是赠与,是孩子抚养费、公司费用……

这就是我们接手时的局面:第一次起诉打草惊蛇了,对方已经做好了"盾牌",就等着我们来撞。

二、拆第一道防线:117万从哪来?

117万是冯某最硬的牌。打掉它,后面的防线就跟着塌。

我们的拆法分四步。

第一步:查收入。冯某自称从事网络销售,收入来源是工资。但从头到尾,她没有提交任何工资流水、收入证明、纳税记录。一个靠工资收入的网络销售,在五个月内拿出117万?我们问了一个问题:这117万,到底从哪来的?冯某说不清楚。

第二步:看时间。五笔转账,从2023年3月到8月。3月22日转3万,第二天又转17万;隔了三个月转20万;再隔一个多月转57万和20万。间隔短,单笔大,而且——全部发生在韦某第一次撤诉之后。我们的观点:这不是一个普通人在还钱,这是两个人在做账。

第三步:追关系。冯某和邱某是什么关系?婚外情对象,同居生子,孩子已经五岁。在这样的关系下,冯某转给邱某的钱,真的来自她自己的收入吗?还是说——这些钱本身就是邱某转给她的,只是绕了一圈又回到邱某手上?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观点:冯某所转款项来源于邱某,存在高度盖然性。

第四步:盯回单。冯某提供的电子银行回单,每一张底部都有一行小字:此电子回单仅供参考,不作为转账成功凭证,请以收款银行实际入账为准。如最终入账失败,资金返回原有账户。换句话说:这些回单只能证明冯某发起了转账,不能证明钱真的到了邱某账上。冯某没有提供任何一条完整的银行流水来佐证资金实际到账。

四步走完,117万的盾牌碎了。法院认定:冯某该项抗辩,理据不足,不予采纳。

三、拆第二道防线:那些"不是赠与"的说辞

除了117万,冯某还搬出了好几套说辞,试图从220万里再抠掉一块。每一套,我们都逐一拆解。

藏红花、话费、汽车保养——全说是"帮公司代付"。冯某说,她替邱某的公司买了藏红花、充了话费、做了汽车保养,这些不是赠与,是公司的费用。但每一样证据都有致命的漏洞:藏红花的"证明"是邱某自己公司出具的——他是法定代表人,公章在他手里,这证明有什么证明力?话费支出只能证明她花了钱,不能证明是给公司花的。汽车保养的凭证上没有任何备注,更无法证明是为公司车辆支付。法院逐一驳回。

信用卡消费43.7万——说邱某刷了她的卡。冯某主张邱某使用她的信用卡消费了43.7万,所以这些钱不是赠与,是邱某欠她的。但同样,她只提供了刷卡记录和邱某本人的《说明》。一个和她有婚外情、同居生子的男人,替她写了一份《说明》,说"是的,我用了她的卡"——这能证明什么?法院不采纳。

赠与孩子的14.8万——说父亲给儿子钱不算赠与。冯某主张邱某转账中有14.8万是赠与非婚生子的,不应返还。法院的回应很干脆:邱某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没错,但抚养费和赠与是两回事。

周红燕刷卡4.3万——唯一被认可的一笔。冯某还主张2019年11月的一笔4.3万转账不是赠与,而是案外人周红燕透支邱某信用卡的款项。周红燕出庭作证,刷卡记录和资金走向能相互印证。这一笔,我们没有硬打,法院认定确实不是赠与,予以扣除。

该认的认,该打的打。我们的策略很清晰:不在每一笔上纠缠,集中火力打要害。

四、法院最终怎么判的

法院认定冯某应返还韦某203万。

那117万呢?一分没扣。冯某搬出的所有"不是赠与"的说辞,除了周红燕刷卡那一笔,其余全部被驳回。

五、几点心得

第一,"还了"不等于"还了"。第三者转回来的钱,如果来源说不清,时间对不上,银行流水拿不出来,那它就只是一笔数字游戏。拆穿它的方法,是追问三个问题:钱从哪来?什么时候转的?谁能证明到账了?

第二,"关系"本身就是证据。婚外情双方之间的转账,天然不具有普通民事交易的信任基础。当被告说"这是我自己的钱还回去的",法院会多问一句:你俩这关系,你的钱真的干净吗?

第三,不要被"已经还了多少"吓住。很多原配看到对方拿出了还款凭证,就觉得大势已去。其实不是。还款凭证只是一个起点,后面还有大量的事实需要对方证明。证明不了,这钱就不算还。

第四,该认的认,集中火力打要害。本案中,周红燕刷卡那笔4.3万,证据链完整,有证人出庭,我们没有硬打。省下来的精力,全部用在了117万和其他抗辩的拆解上。诉讼不是每一分钱都要争,赢关键的仗就够了。

第五,打草惊蛇之后,亡羊补牢还来得及。韦某第一次起诉后撤诉,冯某以为风头过了,赶紧"平账"。但我们接手第二次起诉,不仅追回了撤诉期间冯某转出的钱,还把她自以为的"盾牌"彻底打碎了。

有时候,对手最得意的时候,恰恰是她露出破绽的时候。

以上来源于本人承办真实案例,案号:(2023)桂0103民初137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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